科判區

一、《瑜伽師地論》的科判 VS. 【倫科】:

  1. 整部《瑜伽師地論》的科判乃擇取遁倫T1828《論記》中內附的科判(簡稱【倫科】),做成現今數位化資料庫的依準。
    1. 整部《瑜伽師地論》的科判,剛開始時是參照惠敏法師《中觀與瑜伽》附錄的科判,即現今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所採用的科判。
    2. 後來再以國譯一切經科判作參照。
    3. 因前二科判在細部上未能與【倫科】相比,因此本資料庫於T1579重新修正並加入【倫科】,即現今使用者介面的「科判區」。
  2. 其餘的異譯本(三經二論)、諸注釋書、梵藏本皆以【倫科】為依準,似有大同小異。
  3. 梵藏本聲聞地在分段作業過程中,參考了大正大學聲聞地學會本。
  4. 梵本菩薩地在分段作業過程中,
    1. 做第一瑜伽處第1-9,11-18品擇取科判時,乃參考宇井伯壽著《梵漢對照菩薩地索引》書中直譯的段落,作為參照本。
    2. 做第一瑜伽處第10品(戒品)及第二、三、四瑜伽處,擇取科判時,乃參考羽田野伯猷等編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第二輯第一分冊及《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隨法.究竟.次第瑜伽處》チベット佛典研究會第三輯(京都:法藏館),作為參照本。
  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之科判乃參照韓清淨之《大乘阿毗達磨集論科文別釋 》。

二、T1602《顯揚》之科判,參照早島理‧毛利俊英著〈《顯揚聖教論》の文〉(長崎大學教育部社會科學論叢,第40號,別刷,1990年3月,pp. 53-68)

三、D4037 擇取科判時,乃參考羽田野伯猷等編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第二輯第一分冊及《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隨法.究竟.次第瑜伽處》チベット佛典研究會第三輯(京都:法藏館),作為參照本。

四、D4039 擇取科判時,乃參考釋天襄著《雜阿含經‧受相應》之研究。

五、梵本五識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之科判有加上梵文名相。

六、梵本、藏譯聲聞地與相對應漢譯《瑜伽師地論》 之科判有加梵文或藏文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