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解題〉

--- 王梅林釋譯 〈瑜伽師地論解題〉 收錄於佛光宗務委員會印行編 《瑜伽師地論》 ( 台北: 佛光書局, 1998,pp. 3-13)


1 彌勒著或無著造

《瑜伽師地論》(Yogācāryabhūmi),一百卷,是佛典中最重要的論著之一,通說為彌勒(Maitreya)編著藏文譯本的《瑜伽師地論》題為無著造。

2 瑜伽

瑜伽是梵文 yoga 的音譯,意為相應、涉入,另有和合、一致、互有方便善巧之義。

3 瑜伽師

瑜伽師即瑜伽阿闍梨、瑜伽行者(yogācārya),通稱為三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修行者。

瑜伽阿闍梨梵語本義為修瑜伽的教師,此處特指瑜伽派三乘行者通過聞、思、修次第修行,達到所觀境、所修行、所證果善巧相應而成就佛道,並以成就之道調化眾生。

4 瑜伽師地

地,所依、所持、所行、所攝。「瑜伽師地」即意指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

5 又簡稱為《十七地論》

《瑜伽師地論》就是論明三乘行人修習境、行、果相應的境界,本論依次論述了十七種境界,所以《瑜伽師地論》又簡稱為《十七地論》。

6 本論作者的爭議

1 作者不詳

本論的作者雖然通說為彌勒,其實不甚詳確。據佛籍載、佛學家言,作本論的彌勒有二人。

1 無著

一是作為未來佛的菩薩彌勒,彌勒是兜率天宮(Tuṣta)內院一生補處(即最後身)的菩薩,在釋迦牟尼(śākyamuni)入滅後五十六億七十萬年時,從兜率天宮下降到娑婆世界成佛。

佛陀入滅後一千年,有無著(Asaṅga)菩薩不滿足已學的小乘佛教,就使神通從阿踰陀國(Ayodhya)的講堂,升登夜摩天兜率天宮聽受彌勒講大乘教義,後又請彌勒下生人間說法。

無著後來日夜陳述師說,便傳下了彌勒的著述,其中最重要的著作便是這部《瑜伽師地論》。

2 彌勒菩薩

二是作為歷史真實人物的菩薩彌勒。眾多史籍提到過一位名為彌勒的著名論師,如〈薩婆多部師資記目錄〉中敘述三十五祖望提婆(Āryadeva)、四十二祖摩帝麗、四十四祖婆修槃頭(Vasubandhu)。摩帝麗即彌勒(Maitreya)的異譯,婆修槃頭即世親菩薩,是無著的胞弟。

又如《傳燈錄》的旁系中有十祖摩帝隸披羅,摩帝隸披羅也是彌勒(Maitreya)的異譯。綜合多種史籍可知,彌勒生於提婆後、無著前,約於公元二七○年至三五○年間,與無著、世親一樣,在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出家,是無著的祖師,一位具有革新精神的創導大乘唯識學的著名論師。

3 著作

由無著等傳出的題名為彌勒編著的著作,除《瑜伽師地論》外,還有《大乘莊嚴經論》(Mahāyānasūtrālaṅkāra)、《辨中邊論》(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現觀莊嚴論頌》 (Abhisamāyālaṅkāra)、《法法性分別論》(Dharmadhar-matāvibhaga)、《究竟一乘寶性論》(Mahāyānottara-tantra-śātra)。

由於史籍對歷史人物彌勒的記載甚少且模糊,難以確考,所以學術界仍有人對彌勒的實有性存疑。但有一點無可爭議,即在提婆之後、無著之前,一定有一位說一切有部的論師或說一切有部中的一個論師群體,倡導了以唯識為理論基礎的新型的大乘思想體系,並將有關的學術探討資料結合,作有關的瑜伽行宗教實踐的總結,進行了系統的整理,編撰出了系列著述,在一定的條件下,由無著等弘揚了出來。也有的學者認為本論就是無著整理編撰的,只是托名彌勒自重而已。

7 本論的梵文本

本論的梵文原本全文,直到公元一九三六年,印度的羅睺羅在西藏的薩迦寺發現,才錄寫歸國,陸續刊印。

在此之前,印度只存在〈菩薩地〉部分梵文本。本論的漢文譯本,在唐譯全本問世之前,已有多種節譯本。

8 本論的異譯本

1 《菩薩地持經》

《菩薩地持經》十卷,節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由曇無讖(Dharma-rakṣa,公元三八五─四三三年,中天竺僧人)於北涼弘始三年至十五年(公元四一四─四二六年)譯。

2 《菩薩戒本》

《菩薩戒本》一卷,節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曇無識在譯《菩薩地持經》同時譯出。

3 《菩薩善戒經》

《菩薩善戒經》九卷,節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由求那跋摩(Guṇavarma,公元三七七─四三一年,天竺名僧)於宋元嘉八年(公元四三一年)譯。

4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節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求那跋摩於公元四三一年譯出。

5 《決定藏論》

《十七地論》五卷,節譯本論〈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本地分‧意地〉,由真諦(Paramārtha,公元四九九─五六九年,西天竺名僧)於梁大寶元年(公元五五○年)譯出。《決定藏論》三卷,節譯本論〈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由真諦於陳永定元年至太建元年(公元五五七─五六九年)譯出。以上節譯本除《十七地論》已佚外,其餘均存。

6 藏文譯本

藏文譯本比漢文節譯本全,題為《瑜伽行地》,與唐譯本分卷有異。

全本共分八個部分,即前十二地、聲聞地、菩薩地、攝決擇、攝事、攝調伏、攝異門、攝釋。此譯本納入藏文大藏經的丹珠爾部。

最完全、最接近原本、最精妙、影響海內外最大的譯本,就是唐代偉大的佛學家玄奘所譯的《瑜伽師地論》。

9 本論的譯者玄奘

玄奘(公元六○○─六六四年)玄奘年齡有六十三、六十五、六十九等說法。,本姓陳,名褘,河南洛陽東南的緱氏縣(即今河南省偃師縣南境)人。

少年時因家貧,隨二兄長捷法師學習佛經,十三歲時於洛陽度僧,竟破格入選,其後遍遊祖國各地參學,邊講學弘法,邊拜訪名宿受教,年僅二十餘,已精通南北各家學說,如《攝論》、《地論》、《涅槃》、《毘曇》等,聲譽大振。

唐初雖佛教勃興,各派爭輝,然而教界論爭也多,無法融通。而且,同一系統之內也爭論紛然,莫衷一是。

如地論師就分為南北兩道,爭論的焦點集中在「當常」和「現常」。北道持「當常」說,即說眾生佛性須成佛後得,當果而現。南道持「現常」說,認為眾生佛性與生俱生,先天而有。

其爭論還涉及對根本識阿賴耶的理解各異。諸如此類的爭議,以玄奘之博學聰穎也難決疑,更遑論他人了。

玄奘深感當時國內教界各擅宗途,甚難折中,渴望研讀佛學原典,解決一切疑難。適逢天竺三藏法師波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來華,告訴他一個消息,中天竺最大的佛教學府那爛陀(Nālandā)寺的大師戒賢(Śīlabhadra)正在講解《瑜伽師地論》,此論通論了三乘學說,可以會通各家歧義。於是玄奘決心西行天竺求取《瑜伽師地論》。

貞觀三年(公元六三九年),玄奘大師從長安啟程一說玄奘西行為貞觀元年。,以堅韌不拔的毅力,克服千難萬險,於次年抵天竺境,輾轉旅行參學,終於貞觀七年(公元六三三年)到達目的地那爛陀寺,寺眾千人迎接,被推為通三藏的十德之一。

玄奘參謁了戒賢大德,敬請戒賢說《瑜伽師地論》,歷時一年零五個月。之後又聽了兩遍。此外還聽講了《顯揚聖教論》、《順正理論》、《集量論》、《中論》、《百論》等,在寺潛心學習五年之久。

玄奘雖主攻法相唯識,但並不拘泥門宗,而是弘通博洽,無論大乘、小乘、中觀、唯識,乃至外道論典,他都學習。只要遇到大德,他都虛心求教,於是學問大增。

但玄奘仍不滿足,暫辭那爛陀寺,周遊天竺各境,芳躅所至,參學不輟,學問更增,譽滿全印。回國前,戒日王(Harṣavardhana)為玄奘於曲女城召開無遮大會,命十八國王、五印的沙門、婆羅門、外道義解之徒與會。玄奘作為大會論主,以所著《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示與會者,若有人能指出一字無理,則斬首相謝,經十八日至大會結束,無一人能破一字,於是被大小乘僧眾競相推崇,大乘眾尊稱他為摩詞耶那提婆(Mahāyānadeva),意謂大乘天。小乘眾尊稱他為木叉提婆(Mokṣadeva),意謂解脫天。

大師遊學天竺圓滿功德,銳意返國弘通,於貞觀十九年(公元六四五年)回國,帶回佛籍原典與共五百二十六夾六百五十七部,包括大乘、小乘和外道的經典。玄奘回國時,受到朝廷盛大歡迎,迎者數十萬。

大師謁見太宗,太宗大悅,稱頌不已,並命他譯經,由國司供給所需,且許召各地大德二十餘人助譯,組織專門譯場。

大師譯經歷時十九年,從不間斷,共翻譯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相當於帶回佛經的十分之一。比譯經師羅什、真諦、不空所譯經籍的總和多六百卷,足見玄奘大師用功之勤,精力之盛,功德之著。

由於大師學識博大精深,通曉漢、梵語文,所譯不僅符合原典本義,且名相安立妥善,文筆精妙絕倫,從而開闢了譯經史的新紀元,其譯作被奉為新譯的代表。

大師最重視的譯作是譯《瑜伽師地論》及相關的典籍,他用了整整三年時間,於貞觀二十二年(公元六四八年)譯完《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並將此譯作與其他已譯作品奉請太宗過目,太宗手持《瑜伽師地論》,龍顏大悅,欣然為其新譯諸經作了總序,即〈大唐三藏聖教序〉。

大師終因積勞成疾,於麟德元年(公元六六四年)染病圓寂。高宗聞訊嘆道:「朕失國寶。」

10 本論的理論基礎

《瑜伽師地論》以阿賴耶本體論唯識學為理論基礎,廣泛吸收,善巧融通大、小乘義理精華,構築了恢宏的境、行、果相應的理論框架,對三乘的階次境界十七地進行了精微的論述。

再往上推,傳說為彌勒造的系列著作中,是以《瑜伽師地論》為基幹的,無著、世親在傳播發展彌勒思想過程中所造的論著,最主要的是對《瑜伽師地論》的闡釋。

在《瑜伽師地論》被陸續節譯成漢文時,居然被推崇視為經,如《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優婆塞五戒威儀經》,這在佛籍現象中實屬罕見。

上述種種,足見本論在佛教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11 本論的版本

現存《瑜伽師地論》的版本主要有:積砂藏本、頻伽藏本、清藏本、大正藏本、金陵刻經處本。

本注釋所依據的原典底本是上海市佛教協會於公元一九八九年集資影印的韓清淨居士著的《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所附原典,韓著所附原典本文又是在金陵刻經處本基礎上精校的。

12 韓清淨居士

韓清淨居士,名克忠,字德清,法號清淨,河北省河間縣人,生於清光緒十年(公元一八八四年),逝於公元一九四九年。

他青年時應試中舉,曾任地方官。中年學佛,功德卓著,成為中國近代的佛學大師,與另一著名佛學家歐陽漸並稱為「南歐北韓」。

韓清淨歸依佛門,專弘法相唯識學,對其他任何宗派幾乎絕口不論。他在公元一九二四年,與四川江津的朱芾煌一起於北京創立了法相研究會,使之成為法相唯識學的中心,推動了近現代唯識學的研究。

他在學術上的最大成就是撰著了《瑜伽師地論科句》和《瑜伽師地論披尋記》。他認為古代的《瑜伽師地論》注疏「匪唯義不能詳,甚且文莫能解。門猶不入,室何能窺?」所以古注疏「皆不足以為研究之資。」韓清淨《瑜伽師地論披尋記‧敘》。

於是,他決心重新對《瑜伽師地論》加以考訂和闡釋,十數寒暑不輟,在對本論詳加校訂的基礎上撰成四十萬字的《瑜伽師地論科句》。

在綜考所有有關注疏論著的基礎上,融會本論前後文義,撰成七十萬字的《瑜伽師地論披尋記》,兩者共一百一十萬字。

書成,被佛學界譽為「本世紀來,漢文內典中之驚人作品」顧興根《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跋》。

二書的刊刻傳布頗曲折,朱芾煌在世時,對韓清淨的撰業襄助實多。書成後未刊,韓、朱二居士相繼逝世。北京三時學會(即法相研究會)會員馬一崇居士,將二書加以彙編,尚未付梓,馬居士也於公元一九五八年謝世。三時學會其他人為防此二書散佚,備極艱辛,打字油印百部行世。

經文革十年浩劫,不僅韓師原稿蕩然不存,油印本也屬希珍。幸鄭頌英居士在滬發現了打字油印本,大喜過望,倡議出版,海內外緇素大德紛紛贊助,僅新加坡唯堅法師就施資四萬五千元,終於使二書得以問世,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上海佛教協會公元一九八九年影印,一九五九年打字油印本的煌煌三巨冊。

韓著為研究《瑜伽師地論》所付出的勞動是巨大的,成就極其可觀。韓著不僅全面系統地闡發了《瑜伽師地論》的內涵,而且精心考覈發現。

本論漢文原典文字舛誤甚多,章節錯簡亦有,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竟非傳寫之訛,而是玄奘翻譯所依據的梵文原本本來就有錯簡訛舛,而玄奘却未深察,照譯不誤。

儘管韓師的二書對本論的研究功德空前,但擺在教外普通讀者面前仍近乎天書,原因有二:

一是韓著雖有百萬言之豐,却並非詳注,仍嫌過於簡略(而詳注則需數百萬言);

二是韓著的闡釋屬教內範疇,普通讀者讀懂釋文不亞於讀原典,更何況韓著屬於學術辨證推演,多用徵引本論中文字互為轉注方式,普通讀者尤為難解。

13 結

本注譯旨在充分繼承前人注疏披尋成果基礎上,對原典加以詳注並譯成現代語體,且力求反映現代宗教學、佛學有關研究的新成就,做到讓教外普通讀者也能看懂,並受到此寶典的不盡惠溉。

然而在實際工作進行中,感到此譯的難度極大,本人又才疏學淺,根性愚鈍,每每因一組名相的譯文苦索數日。

幸有玄奘大師精神的鼓舞,為弘揚中華文化,我終於努力完成了本注譯,雖聊勝於無,但錯謬之處定有不少,吾寄望來者獻出更佳注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