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橘川智昭 〈瑜伽師地論解題〉 收錄於謙田茂雄、河村孝照、中尾良信、福田亮成、吉元信行編 《大藏經全解說大事典》 ( 東京: 雄山閣,1998,pp. 435-436)
1579 瑜伽師地論,亦稱「瑜伽論」。
AD 300-350頃。漢譯系統謂彌勒作,藏傳謂無著作。
一百卷。係瑜伽行派根本論書之一。收集三至四世紀的印度小乘、大乘佛教研究,亦談論吠陀、五明等,可說是當時學藝之百科全書。
尤其特別說明瑜伽行者的境、行、果,極力主張阿賴耶識說、三性三無性說、萬法唯識之道理。
根據《瑜伽論記》n 1828等注釋,其架構如下所示。
受瑜伽師地論的論書有顯揚聖教論(1602)、大乘阿毘達磨集論(1605)、攝大乘論(1592)、成唯識論(1585)、大乘莊嚴經論(1604)。
同時解深密經成為瑜伽行唯識思想派的根本聖典。
...其後關於窺基的瑜伽論略纂(1829)、遁倫著瑜伽論記,是法相宗的六經十一論的十一論中第一的論書。
全書分為五分:
一、本地分(卷 1-50),廣說十七地之義。
二、攝決擇分(卷 51-80),略攝決擇十七地之要義。
三、攝釋分(卷 81-82),略攝解釋諸經之儀則。
四、攝異門分(卷 83-84),闡釋經中諸法之名義差別。
五、攝事分(卷 85-100),明釋三藏之要義。
本地分中的十七地為(1)五識身相應地,(2)意地,(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 伺地,(5)無尋無伺地,(6)三摩呬多地,(7)非三摩呬多地, (8) 有心地,(9)無心地,(10)聞所成地,(11)思所成地,(12)修所 成地,(13)聲聞地,(14)獨覺地,(15)菩薩地,(16)有餘依地, (17)無餘依地。
中(1)~(9)係觀三乘境,(10)~(15)起三乘行, (16)~(17)證三乘果,以此表示境行果之順序。
受瑜伽師地論影響的論書有《顯揚聖教論》n 1602、《大乘阿毘 達磨集論》n 1605、《攝大乘論》n 1592、《成唯識論》n 1585、 《大乘莊嚴經論》n 1604等,與《解深密經》同為瑜伽行唯識思 想派的根本聖典。
學習瑜伽論是玄奘西遊印度的目的,之後在中國,窺基著有《瑜伽論略纂》n 1829、遁倫著《瑜伽論記》n 1828。
《瑜伽論》被列為法相宗的「六經十一論」中,十一論的第一位。
《菩薩地持經》n 1581、《菩薩善戒經》n 1582、《決定藏論》n 1584 為其部分翻譯。藏譯 Rnal hbyor spyod pahi sa(Peking No. 5536)是完全翻譯。
注疏極多,有《瑜伽師地論略纂》n 1829、《瑜伽師 地論記》n 1828及藏文注疏等。